6月6日,浙江上虞区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发电量区级补贴兑现建议方案公示。上虞区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 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五年。
原文如下:
上虞区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发电量区级补贴兑现建议方案公示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绍兴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27号)和绍兴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 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五年。后续政策若有调整,按新政策实行。
根据上虞供电局提供的上虞区居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户主信息及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的发电量等信息,经审核,现将补贴兑现建议方案予以公示,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区发改局联系,联系电话82313885。
附件: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上虞区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发电量区级补贴兑现建议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