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火电100万千瓦,光伏80万千瓦;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64%以上。原文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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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2025年新增光伏800MW

2025-06-10 11:55 来源: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月9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火电100万千瓦,光伏80万千瓦;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64%以上。

原文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要求,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现将《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1.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要求,把握能耗双 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趋势,围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市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97%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

一、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

1.高质量编制我市“十五五”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向上争取有利于我市发展的碳排放目标任务。开展碳排放前期思路研究,启动全市碳排放测算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下同)

2.探索建立嘉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嘉兴市GEP核算办法,初步构建定期调度的工作制度。谋划实施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动态项目库管理。(市发展改革委)

3.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技术导则,开展化纤等试点领域项目碳排放试评价的技术初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

4.加强碳足迹管理。构建嘉兴市“化工—化纤—纺织”及“氢能及下游产业”特色产业链碳足迹核算体系,健全区域特色因子库建设,推动“碳足迹标识”体系发展,率先在大型会议、赛事等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具有本地碳足迹标识的产品,推广秀洲、平湖“零碳”两会等典型经验,拓展更多碳汇消纳渠道。建设完善嘉兴市碳足迹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降碳技术和实践成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深化“双碳”认证集成改革,培育“双碳”认证企业10家以上,新增绿色产品认证证书25张,新增“双碳”认证证书3张。(市市场监管局)

5.全年备案3个以上适用性广泛的碳普惠方法学,完成2笔以上碳普惠减排量交易。鼓励市级碳普惠市场减排量开发主体或持有减排量的个人自愿捐赠或者注销减排量,形成低碳公益的良好氛围。探索碳普惠交易与生态损害赔偿的有效结合,扩大碳汇代偿路径。(市生态环境局)

6.加强居民生活领域碳排放标准制定。牵头或参与制定“双碳”相关技术规范等6项以上,涉碳计量标准2项以上,开展优化企业能源计量、碳计量联审服务50家次以上。依据《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加强关键亟需的涉碳计量标准制定,提升企业碳计量管理能力。(市市场监管局)

二、持续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7.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智能光伏、智能物联、新能源汽车等主导新兴产业,持续培育壮大“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能源三大前沿领域,积极布局氢能储能、核药与核技术、合成生物、类脑计算等未来产业方向。持续开展高耗低效企业帮扶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8.进一步完善能源体系。全力推进能源项目建设,淘汰更新各类重点用能设备3000台(套)左右,加快推动嘉兴电厂四期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火电100万千瓦,光伏80万千瓦;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64%以上。(市发展改革委)扩大绿色电力消费,全年实现市场化电量500亿千瓦时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嘉兴供电公司)

9.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要求,积极推进跨区域绿证绿电交易,完成年度890万张绿证消纳,年度规上工业能耗强度下降3.2%(不含国家能耗单列项目),全面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嘉兴供电公司)

10.提质提效推进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实施制造业重点技改项目500项,新增省级绿色工厂12家。(市经信局)

11.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5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37万平方米。深入开展未来社区建设,完成45个未来社区建设目标。(市建设局)

12.扩大清洁能源车船运输占比,淘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449辆,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 60 辆、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2000辆,淘汰老旧营运船舶 77艘,淘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 1450台;力争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 100%;建设1个低碳高速服务区、1个低碳水上综合服务区。(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13.推进淘汰各类老旧农机300台(套)以上;持续建设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 10 个。(市农业农村局)

14.全力加快推进以京杭大运河为重点的美丽生态廊道建设,确保规划期任务全面完成。组织实施美丽林相提升工程,以省际、市县际绿色通道以及大运河流域林带林网等为重点,有效改善森林生态景观。全市新增“多田套合”面积20万亩以上,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8个,基本实现“多田套合”工作目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进一步提升社会“双碳”意识。以打造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为引领,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争取2025年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88%。广泛开展绿色低碳理念普及活动,开展餐饮反浪费与促消费活动。(市建设局)

16.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科技计划顶层设计,调整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构建纵向市县联动、横向部门协同的全市一体化工作格局,推动科技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全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组织实施绿色低碳领域科技项目10项以上,申报绿色低碳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三、强化“双碳”工作载体

17.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全力推进海宁新型电力系统市场机制建设,探索以市场化手段助力新能源发展,为绿色电力资源在全国电力大市场的高效利用,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模式。积极组织申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等国家级和省级试点示范申报,充分利用试点示范的带动效应,推动嘉兴市“双碳”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18.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行动方案,累计打造标杆项目75个以上,力争碳排放评价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减污降碳协同指数位居全省前列。制定六大行业(发电、造纸、化工、钢铁、水泥、石化)减污降碳能力提升“一行业一策”行动方案。聚焦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环境治理绩效提升空间大的重点项目,量身定制减污降碳协同提升解决方案,指导培育项目减污降碳实效。(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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