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海润光伏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重大进展。记者从原告代理律师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处获悉,初步统计,全国已有两百余股民起诉海润光伏,索赔金额将近四千万元。自2015年12月起,南京中院陆续安排案件开庭,目前,海润光伏已提出明确调解意见,双方正在进一步商谈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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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遭两百余股民起诉 索赔金额将近四千万元

2016-03-09 10:30 来源: 和讯 

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海润光伏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重大进展。记者从原告代理律师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处获悉,初步统计,全国已有两百余股民起诉海润光伏,索赔金额将近四千万元。自2015年12月起,南京中院陆续安排案件开庭,目前,海润光伏已提出明确调解意见,双方正在进一步商谈中,有望年内调解赔付。

2015年10月23日,海润光伏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江苏证监局认定:海润光伏、公司原股东紫金电子、公司原股东九润管业、杨怀进于2015年1月23日披露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和《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存在误导性陈述。二、公司原股东九润管业、江阴市爱纳基投资有限公司、江阴市润达轴承有限公司超比例减持情况未完整予以披露。三、公司原股东九润管业从事短线交易。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海润光伏、紫金电子、杨怀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二、对九润管业给予警告,合并处以75万元罚款;三、对曹敏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四、对任向东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在处罚公告发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股民向南京中院起诉海润光伏索赔。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起诉原告人数约200人,索赔金额约四千万元。

厉律师指出,截至2015年3月31日,海润光伏股东人数12.7万人,目前已经起诉人数不足当时股东总人数的千分之二,参考同类虚假陈述案件,预计今后索赔人数将成倍增长。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继续向曾经购买过海润光伏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联合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宋一欣律师认为,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3日之间买入海润光伏(代码:600401),并在2015年2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厉律师表示,符合上述索赔条件者,如果在2015年3月5日后继续持有股票,即便当前账户有盈余,也可以索赔买入均价与基准价7.81元/股的差额损失等。

两律师还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海润光伏打印到2015年3月底或全部卖掉之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起诉的投资者,律师将提供进一步法律文件。

这类案件中,股民打官司的成本主要是起诉时预交给法院的诉讼费,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一般在索赔金额的2%上下,例如索赔2万元,预交诉讼费300元;索赔10万元,预交诉讼费2300元。诉讼费最终是由败诉方负担。

关于律师费,其实股民不必有太多顾虑,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这类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即律师不事先收取律师费,只有在官司打赢、股民获得赔款后,再按双方协议约定的适当比例支付律师费。

原标题:海润光伏虚假陈述案有望调解 律师征集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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