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关于奥特光伏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等事项的通知。
通知表示,建水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作为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随后,建水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裁定奥特光伏进入重整程序。为依法有序推进奥特光伏重整工作进程,管理人于6月14日提请奥特光伏债权人、股东等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
表决结果显示,税收债权组、出资人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普通债权清偿率过低反对,普通债权组未通过;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应收账款质押优先权清偿范围应予扩大为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未表决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管理人将对反对债权人再次表决,因草案未变更,再次表决截止6 月20日 。
值得一提的是,奥特光伏成立于2015年4月22日,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曾聚焦新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却因近年经营不善,陷入破产清算困局。据阿里资产拍卖信息,2023年10月起,奥特光伏资产已经发布过十次拍卖公告,标的为除应收账款外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等非流动资产,均遭遇流拍。

详情见下:
关于奥特光伏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等事项的通知
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优发电有限公司债权人、股东等:
建水县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作出(2022)云 2524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东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对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光伏)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作出(2022)云 2524 破 1 号决定书指定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作为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后建水县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作出(2022)云 2524 破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奥特光伏进入重整程序。
为依法有序推进奥特光伏重整工作进程,管理人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提请奥特光伏债权人、股东、重整投资人等在 2025 年 6 月 18 日 18 点前对《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发表书面表决意见,现管理人将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税收债权组、出资人组已表决通过《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债权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普通债权清偿率过低为由反对本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组未表决通过《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三、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优先权清偿范围应予扩大为由反对本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未表决通过《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管理人提请弃权表决或者表决反对本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等,再次表决《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鉴于管理人并未变更 / 修正《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故本次提请再次表决本重整计划(草案)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 10 点前。嗣后,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指引(试行)》等的规定,依法推进奥特光伏后续破产重整程序所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