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捷克政府公布了建造更多核电站的计划,并宣布延长其燃煤电厂的使用寿命,还将对现有太阳能、风能和水电项目的上网电价补贴进行削减。同时,捷克政府还计划通过支持能源法的修正案,以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收益率(IRR)。
现代能源联盟主任马丁·塞德拉克(Martin Sedlak)批评了政府的最新举措。塞德拉克说:“当局试图利用旧的欧盟规则,为他们的破坏性计划辩护,这项新措施可能会影响2009年至2010年期间建造的光伏项目。2014年,已经对2010年的大型项目征收26%的太阳能特别税,尽管该税本应在三年后取消,但政府在2017年又推出了的新10%太阳能税,大大降低了投资项目收益率(IRR)”
捷克太阳能协会称“尽管欧洲其他国家都希望通过可再生能源帮助经济走出衰退,但捷克的目标是摧毁商业环境,打击投资者信心,并冒着国际仲裁的风险,破坏新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该计划可能导致数千个光伏项目的违约,对银行业和其他行业造成潜在的破坏性连锁反应。”同时指出,安德烈·巴比斯总理曾经拥有的一家公司近年来在非可再生领域进行了大量投资。
2020年1月,副总理兼工贸部长卡雷尔·哈夫利切克(Karel Havlicek)当时还曾经表示,捷克清洁能源供应占全国15.6%的电力,政府计划将可再生能源目标提高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