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优惠政策参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国土资源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
作为全球光伏农业的领跑者企业,腾晖先后在日本茨城县、江苏常熟、山东冠县、河南开封、江西余干等多个地区建立了示范基地成果斐然,获得30多项国际、国内发明专利,并受到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认可
在该通知发布(2023年3月20日)前立项的,可作为历史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划〔2017〕8号)执行。...《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划〔2017〕8号)规定,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林资发〔2015〕153号)、《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光伏发电用地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2016〕1638号)、《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一、关于修订光伏项目用地的政策规定2017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光伏复合项目的用地管理政策
》(林资发〔2015〕153号)、《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光伏发电用地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2016〕1638号)、《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
2016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回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关于光伏发电用地有关事项的函》,明确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同机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基础上,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布局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规定,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根据国土资规【2017】8号文的相关规定,我们项目用地可使用一般农用地作为光伏厂区搭设光伏板。现阶段区自然资源局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却禁止我们使用的情况怎么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中“电池组件列阵在运营期可通过流转或者租赁等方式使用草原,具体补偿事宜由草原所有者或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根据有关规定与用地单位协商解决”之规定,和《国土资源部
2017年10月,国土资源部等3部委曾发布《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明确提出“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
〉的通知》(厅字〔2019〕48号)、《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国土资源部
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自然资源部2021年6月25日
详细阅读海南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根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办,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经济发展局:根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
,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第二种是财政部可以单独制定相应的规定,就能源相关行业给于免税政策。目前财政部给予行业的免税政策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三年三减半的政策,但土地使用税(减免)是没有的。
除上述直接依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发布的规章和政策之外,各有关部门还依据其职责制定了很多与可再生能源间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对可再生能源管理施加直接或间接影响的部门包括发改委、财政、国土、环保、科技、农林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制定政策通常从各自职能角度出发,如各部门沟通或协调不畅、政策衔接不够,则会在政策的解释与适用过程中产生歧义或矛盾
记者6月3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原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实施三年以来,有关省区积极落实政策,光伏扶贫产业发展迅速。
记者3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原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实施三年以来,有关省区积极落实政策,光伏扶贫产业发展迅速。
实践中,划拨方式更为常见,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的相关规定,变电主厂房设施及配套库房设施、变电站的专用交通设施、输配电线路塔(杆),巡线站、线路工区,线路维护、检修道路、变(配)电装置...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根据2015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
整理后如下:如何取得用地(一)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的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办理出让手续。
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对于地面电站占用土地方面的政策规定十分严苛,《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1、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而当地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则表示,目前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国土管理部门认为该地块为未利用地。什么时候林地变成了未利用地?
二、项目用地认定为未利用地201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办公室公布了《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的公报》。...据了解,榆林市新能源资源富集,榆林新能源产业取得迅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