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5日晚,*ST中利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分别与ChinaOrientEnhancedIncomeFund、外贸信托-玄武3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铭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健恩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宏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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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与17家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2024-12-06 09:17 来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5日晚,*ST中利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分别与China Orient Enhanced Income Fund、外贸信托-玄武3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铭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健恩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厦裕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上海苏宿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华楚国科十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诚佳诚商贸有限公司、农银企航(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丽春、杜月姣、刘青科、王浚、阎蕊共17家财务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ST中利表示,本次重整过程中,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87,178.71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4.5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213,587.83万股股票。17家财务投资人拟按照受让条件,合计受让公司1,186,480,662股转增股票,受让价格为0.80元/股,受让价款949,184,529.60元。各位财务投资人共计投资金额为1,629,541,620.69元,认购重整转增股票1,186,480,662股,上述投资资金将用于支付公司破产费用、清偿重整企业负债及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ST中利称,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并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安排,待公司重整完成后,上述财务投资人将成为公司股东,不取得重整后公司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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