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ST嘉寓发布公告称,8月19日,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嘉寓”)收到《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通知书》,申请人重庆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四川嘉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四川嘉寓进行破产清算,ST嘉寓通过广东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四川嘉寓100%股权。
根据公告,申请理由如下:
申请人重庆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嘉寓票据追索权纠纷三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21)渝0109民初16804号、(2021)渝0109民初16809号、(2021)渝0109民初1681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四川嘉寓共支付申请人票据金额3,090,000元及利息,后经北碚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仍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截至2023年11月14日,以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多达316起,共涉及金额高达399,543,014元未履行;同时,已经终本的案件中,被申请人全部或部分未履行的案件达到204起,涉及金额达280,277,315元;
另外被申请人还有大量作为被告的案件正在诉讼中。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四川嘉寓众多到期债务正在执行或经强制执行未获清偿,且资产已抵押或被查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经明显丧失清偿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四川嘉寓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