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云南红河州金平县内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企业中标结果公示,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中标。
根据投标公告,本次比选围绕金平县境内光伏发电(不包含屋顶分布式光伏)、抽水蓄能及储能新能源项目开展战略合作,负责金平县境内光伏发电(不包含屋顶分布式光伏)、抽水蓄能及储能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主要按照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准备、对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构建能源体系等要素考虑,择优选择投资开发企业。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工期要求投资开发企业在签订协议后6个月内,完成金平县境内光伏发电新能源规划编制并通过相关审查。对具备开发条件的光伏发电(不包含屋顶分布式光伏)、抽水蓄能及储能新能源项目,及时向招标人的能源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并组织开展前期工作,结合投资开发企业的资源摸排情况和项目成熟度,协助招标人推动项目纳入省级新能源规划及年度建设清单,按程序推动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1.一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比选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对比选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非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