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抓紧审核存量项目,分批纳入补贴清单。文件中明确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且完成全容量并网的所有项目均可申报进入补贴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就最新文件简单解读如下:
1. 破局-补贴清单申报中“全容量并网”认定方式;
2. 杜绝-风光项目恶意长期拖延建设工期行为;
3. 放开-2006年及以后合规及完成全容量并网的所有项目均可申报确权;
4. 核验-关键瓶颈要素是“并网后12个月的平均利用小时,不低于同期年平均利用小时的50%”;
5. 兑付-年度历史补贴兑付比例会随清单规模扩大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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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