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地里好好地种着玉米,结果突然来一伙人安装光伏发电输电设施塔基,不但占了我家的口粮田,还和我发生了肢体冲突。我想知道,光伏发电项目方——大庆绿锐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没给我出具任何相关审批手续,为啥占我的地?而当地国土部门给出的答复是,‘这是临时使用土地’。就是这个所谓的临时,他们建的设施已经在这片农田里有3年多了。占到啥时候为止?这些年给我造成的损失,谁又来负责?”1日,来自肇州县新福乡乐业村陈家店屯的中年妇女赵淑丽,跟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村民:现场不出任何手续就要占用我家口粮田
赵淑丽告诉记者,2017年5月30日,有一伙人来到大庆市肇州县新福乡乐业村陈家店屯她家的口粮田里,说要安装光伏发电设施需要占地施工。赵淑丽当时没在现场,听邻居说明情况后,急匆匆地赶到了自家地里,在制止施工过程中,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赵淑丽称:“我没有同意对方占地,也没有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对方现场拿不出任何手续,凭什么就来地里施工?这个光伏发电占了很多村民的地,绝大部分村民都不认可他们给的补偿款,但因为担心无处说理,也都领了占地补偿款。我不认可,我也没领一分钱占地补偿款。很多村民说我是‘以卵击石’,我就要看看,到底有没有说理的地方。”这几年,赵淑丽一直奔走在讨说法的路上。
1日,记者来到赵淑丽家的耕地前看到,两座硕大的输电线路铁塔矗立在田地中,铁塔下方的玉米长势较差。
肇州县自然资源局:有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1日,记者来到肇州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当年负责这个项目的韩姓副局长介绍,“赵淑丽家地里建设塔基的用地是按临时用地审批的手续,当时的想法是先临时审批,后再申请永久审批,结果,国家政策有了变化,批不下来永久审批了。”韩副局长说,虽然是临时的手续,但所建的塔基是不拆的。
韩副局长表示:“按照统一标准,该项目按永征地给个人百分之七十,给村集体百分之三十,钱都给占地村民了,赵淑丽不领是她的问题。”针对有占地村民不同意被占地咋办?韩副局长表示,“征地是强制性的行为,谁不同意就做谁的工作,不能因为她一个人不同意,就让整个项目停止。”
随后,韩副局长给记者拿出了一份由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的《关于简化用地管理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记者看到通知里的第四点:电网线路(通信等)塔基、线杆用地,要通过优化调整线路布局,尽量少占或者不占耕地,经与当地农村经济组织及农民协商达成协议后,通过土地流转、协议补偿等方式直接使用……这里的“应该与农民协商达成协议后”明显与韩副局长的说法、肇州县自然资源局的做法不一致。
记者看到,从该局出示的该项目临时用地审批表显示,建设用地单位:大庆绿锐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大庆绿锐大同区400WMP光伏发电项目,被占地单位中就包括赵淑丽家所在的乐业村,用地期限为2017年4月10日至12月31日。在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中也明确注明,使用土地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签订该合同。在相关权利、责任一项已明确注明,甲方临时用地经批准后,应当持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用地许可证,按批准的期限用地,并在施工现场公示用地许可证。甲方不得非法用地或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永久性建筑及破坏、污染土地,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项目单位地址和电话均不对
1日,记者又来到这处光伏发电场看到,密集的太阳板设置在道路两侧。记者见到了站长刘洪生,据其讲,占地补偿已发放到位,采访必须经上级同意,但其上级单位在什么地方和联系方式一概不透露。根据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官方备案企业征信内容显示,大庆绿锐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企业通信地址为:大庆市大同区尚城小区A12-6号库。当记者找到这里时看到,这是一处布满尘土、大门紧闭的车库,门上写有出售字样及联系方式,记者拨通电话得知,这里多年一直是车库,没有什么发电公司。征信系统中,该公司留的注册电话是哈市的座机,记者拨打过去也没有人接听。
赵淑丽指着这处车库非常不解,“这是一家什么公司呀?地址和电话都不对,还成了重点项目?”肇州县“国土资源局”为何给这样的公司发用地手续?一连串的疑问也同样困扰着记者,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原标题:肇州女子反映自家田地被占装光伏发电输电塔基 “批的是临时用地咋建了永久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