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报道,湖北省孝感市部分县市乡村存在违规侵占基本农田甚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光伏电站的情况,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同时也将光伏用地合规性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事实上,进入2024年,光伏用地矛盾也愈演愈烈,不仅多个存量项目因为土地合规问题,面临被“叫停”风险;一些新增项目也因土地资源稀缺,用地成本抬高,面临新的挑战。
用地风险加剧
众所周知,在国土“二调”向“三调”数据转换过程中,土地类型、标准以及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都在不断变化中,这导致了此前部分合规的光伏项目用地被动“违规”。与此同时,伴随各地政府对土地政策不断收紧,光伏用地已经成为光伏项目投资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
据北极星梳理,年初以来,已有多个光伏项目因用地问题,导致延迟并网、停工或者拆除,用地类型涉及草地、湿地等。
在今年1月,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新能源基地项目延期并网的通知》,文件指出,有部分项目受国家土地林草政策变化影响等原因尚未建成投产。考虑到相关国家土地林草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实际影响,陕西省发改委同意将新能源基地项目并网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而相比延期并网,部分项目因用地问题而直接终止。1月22日,广州发展发布新能源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中称,在执行的12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8370MW。其中,350MW光伏项目,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土地无法满足公司的投资需求,项目终止。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称,子公司的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光火一体化项目(47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因大部分建设用地属于基本草原,不符合用地政策,不再继续实施,将其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合并为一个整体项目进行建设。
此外,更有项目面临拆除的风险。在安徽淮南市公布了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两个光伏项目因占据湿地,被要求限时整改,其中一个项目已拆除,另一个则被要求2025年之前拆除完毕。
事实上,近两年因用地用地而被拆除的项目案例还有多起。
用地成本上涨
不仅存量光伏项目因为土地合规问题存在风险,新项目用地成本也在不断提升。
据北极星不完全统计,2024开年以来,广西、贵州、河北、云南、湖北、浙江、安徽、海南、内蒙古、四川10个省份下辖的18个市县,分别对30个光伏用地项目进行了公示。其中,17个用地项目获得批准,13个项目已发布征集/用地公告。
综合各地审批/公示项目批复来看,今年以来,有2个光伏用地补充公示,在原有备案项目不发生变化的基础之上,补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其中,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按照“2020年区片综合地价”完成了征地前期相关工作。但根据“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该项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原基础上需增加2.4287万元。
与上述项目类似,云南宣威市热水光伏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士地征收的补充公告中显示,该项目在原补偿标准之下,旱地补偿标准增加0.15万元/公顷、草地补偿标准增加0.09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增加0.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增加0.075万元/公顷。
此外,新项目用地的补偿费用名类更是繁多。从各地用地审批来看,除要求不得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之外,对项目用地补偿做了详细的要求。
例如在贵州兴仁市的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土地流转补偿方案中,租地单价标准为:水田800元/亩、耕地550元/亩、林地300元/亩、荒山260元/亩,土地流转费用每满5年按上期标准调涨10%,调涨3次后价格不再变动,首次一次性支付五年,后续五年一付。此外,地面青苗补偿标准为1000元/亩,并对经济作物果树、林木等均明确了补偿标准。
除了明确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部分地区对其他各类补偿也做了细致的要求。安徽马鞍山市某102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49928元/亩,地面不同结构房屋重置价格在350-1390元/平方米之外,此外除明确了地面青苗等作物补偿标准,还对停业停产损失费、设备搬迁费(如柜式空调600元/台、三层锅灶700元/个等)及临时安置补偿之类,作出了明确补贴要求。
此外,在部分征地项目补偿方案中,还要求对征地农民的保障方案,安置途径包括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折算货币补偿)、社保安置等。并且,多地政府在公示中提到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当前,在土地资源稀缺和政策收紧的形势下,光伏用地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已成为新能源投资企业必须迈过的一道“关口”,不仅要求企业审慎用地性质及政策要求,还需对存量项目的合规性管理进行全面梳理,以保障项目投资利益。
( 来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 作者: 北极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