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嘉兴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户用光伏应用,对2018-2019年期间并网投运的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按发电量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其它投资者投资建设的按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自项目并网起连续补贴2年。(每户每年最高补助1000元)。
通知原文如下:
国际能源小数据昨天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8日
Taiyangnews04月22日
新能源云平台04月21日
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04月21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04月17日
北京怀柔发改委04月09日
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04月08日
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04月03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月25日
新能源云平台03月21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昨天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04月30日
国家能源局04月29日
鑫椤储能04月29日
国家能源局04月28日
晶科科技04月27日
天合富家04月27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04月23日
嘉兴市经信委2018年06月26日
嘉兴市经信委2018年05月22日
嘉兴市经信委2017年09月11日
嘉兴日报2017年09月04日
嘉兴市经信委2017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