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嘉兴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户用光伏应用,对2018-2019年期间并网投运的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按发电量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其它投资者投资建设的按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自项目并网起连续补贴2年。(每户每年最高补助1000元)。
通知原文如下:
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04月29日
新昌县人民政府04月24日
新能源云平台04月24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3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04月23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19日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4月16日
北京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4月16日
金华市婺城区发改局04月16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10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04月09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9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6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5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4日
中拓新能源04月23日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04月23日
升阳光04月22日
中拓光盈04月18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18日
嘉兴市经信委2018年06月26日
嘉兴市经信委2018年05月22日
嘉兴市经信委2017年09月11日
嘉兴日报2017年09月04日
南湖晚报2017年08月17日
嘉兴市经信委2017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