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新华发电)成立于2002年,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核集团和水利部共同出资,注册资本金12.75亿元,主要业务覆盖新能源、储能、水电、综合智慧能源四大板块。
新华发电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核集团和水利部共同出资,主要业务覆盖新能源、储能、水电、综合智慧能源四大板块,是中核集团非核绿色能源的战略实施主体。
山西、吉林、宁夏等地均沿用了水利部的表述,明确指出将紧盯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光伏电站和风力发电场。...同时,近期水利部也印发了《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光伏电站成为其紧盯的焦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总河湖长有关工作要求和水利部
当年排查出的问题应在当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对于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确实难以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州)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延期整改方案,经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市(州)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或省级河湖长同意并报水利部备案
2022年5月31日,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官方解读,对河湖管理范围内涉及的“风光”项目提出了明确处理原则,但有的地方在政策执行上依然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要求全部拆除涉及项目。...2022年5月20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文件就风电、光伏涉水项目提出了如下明确规定,“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
原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发改环资〔2024〕73号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长江电力在水利部长江委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单位的指导和支持下,加强水文气象预测预报,加大调度会商频次,精心编制调度方案,强化机组设备设施巡检维护,全力守护大国重器。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有关政策,我市剩余集中式光伏发电资源较少,主要集中于坑塘水面,约为40万千瓦。
用地“收紧”不难发现的是,在以上整改项目中,水上光伏项目可谓“重灾区”之一,特别是在最新水利部政策后,监管将更加趋严。2022年5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
现项目因主体征占地面积、点型项目地点发生位移超过1公里,导致水土保持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根据《水利部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有关规定,应重新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国资委)10. 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原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1054号 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
淮委将按水利部部署安排,加强指导督促,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5月26日,水利部河湖管理司负责同志带队调研泗洪县天岗湖光伏违建问题整改工作,淮委、江苏省水利厅和宿迁市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原文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3〕645号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
详情点击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码头改建扩建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3月2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
3月2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详情见下: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23〕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
风电项目开发工作指南(2022年)》明确发展引导方向的要求,本次规划库优化调整对屋顶、废弃矿山等优先发展类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纳尽纳;对现有政策明确的限制类和禁止类发展项目进行了重点优化: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
2022年5月20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就风电、光伏涉水项目提出了明确规定。
2022年5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规定“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这给我国水面光伏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
新增省级试点9项,获评市“最佳应用”3个,云享药房应用列入全省“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一本账s0”,水源安享应用两项技术成果入选水利部重点推广名录,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应用获评全省信用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十大示范案例
额度居宁波各区县市第一,项目审批从立项到开工平均用时提速43%,梁周线高架(一期)等一批重大项目实现开工建设,11个改革项目列入省级以上先行试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上市等两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农业水价改革经验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
涉水项目应符合水利部水河湖〔2022〕216号文规定要求(坑塘水面需要明确注明)。...(二)原规划项目库中项目1.涉水项目应重新报送水利主管部门2022年5月20日之后的支持性意见,对于未报送或不符合水利部水河湖〔2022〕216号文规定要求的项目将予以清理出规划项目库。
未开工项目13项,其中,3项因受水利部《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三区三线”政策影响未开工,具体项目为大唐上饶弋阳100mw光伏、国家电投江西核电彭泽县棉船100mw风电、大唐国际全南乌梅山二期风电场。
2022年5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明确,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
今年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