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展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及改烧其他清洁能源等。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用煤企业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措施,推进小型工业锅炉更新替代。
深入推进“无煤城市”建设,做好清洁取暖工作,持续实施补贴激励、确保“煤改电”“煤改气”稳定运行。到2025年,燃煤机组碳排放总量比20
在工业生产领域持续推广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严控煤炭消费项目审批,技改搬迁项目实施等量替换。到2025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30%以下。3.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巩固
科学有序推进城乡“煤改气”“煤改电”,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明确补贴范围和对象。开展电能替代工程,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坚持“增气减煤”,最大限度削减
“十四五”期间,合理严格控制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增长,鼓励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燃料煤减量替代,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煤改气。
支持传统制造业企业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改造,重点支持煤电、钢铁、化工、建材、有色、冶金、纺织印染、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实施工艺技术及生产装置绿色升级、燃煤锅炉煤改气、能量系统优化、淘汰落后机电设备
因地制宜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重点推进建材和水泥等传统产业的减煤降碳,引导双峰海螺等重点煤炭消费企业实施减煤技术改造,提高绿色电力使用比例。依法推进散煤治理,开展散煤清洁化利用。
全面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行动,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工业余热供暖,对城市中不具备集中供暖的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采取煤改电、煤改气及清洁型煤替代散煤等措施。
推动冬季清洁取暖,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持续推动工业领域、服务业领域、公共机构和居民消费端“煤改电”“煤改气”。加强重点行业煤炭消费监测监管,优化行业用能结构,促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推动工业、服务业和居民消费端“煤改气”“煤改电”,扩大散煤禁燃区域,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推广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
塑强电力供应链,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积极拓展“外电入鲁”规模。完善油气供应链,加快推进我省天然气环网、中俄东线山东段等工程建设,健全天然气储备体系。
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压减非发电用煤,“十四五”期间推动淘汰华润富山临时供热锅炉,推动华丰纸业自备电厂升级改造,全面巩固“煤改气”工作成果。
持续优化园区能源结构,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实施以电代煤。
因地制宜、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稳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提升终端用能设备的电气化率。加快完善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扩大乡镇天然气覆盖范围。
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有序推进煤改气、油改气工作。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供热改造,逐步关停整合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提高电煤使用比重。
加快实施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有效提高终端用能设备的电气化率。严格控制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的煤炭消耗量,保持非电用煤需求负增长。
全面完成东岸城区“煤改气”攻坚任务。深入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1.2万个。加快废弃电子回收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
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推进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全面提升生产生活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率。加强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保持非电用煤消费负增长。
化工行业推进实施高效降膜式蒸发设备节能技术、煤改气节能技术、回转窑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能量系统改造项目,鼓励企业实施mvr蒸汽循环节能技术改造。
集中供热、“煤改气”不能覆盖的地方,“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申请执行电采暖电价,生活用电与电采暖用电分表计量的,生活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电采暖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一档标准执行;生活用电与电采暖用电未分表计量的
受制于天然气气源不稳定、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可收集量有限、“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成本相对较高、光伏和风电指标争取难度大等因素制约,能源结构调整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