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交通能源融合工作,先后印发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光伏在铁路边坡、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交通领域的应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冀发改能源1227号 石家庄、承德、衡水、邢台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能源企业: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国能发新能
原文如下:关于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评选情况的公示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66号)有关要求,我们组织了我省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评审情况予以公示
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推动石漠化地区光伏等试点开发建设。积极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加快推动海上风电示 范项目a场址投产和c场址开工,加快推进深远海前期工作。
4月11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示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拟将“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等11个项目列为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详情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66号)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
鼓励风电与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适时纳入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示范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
11月16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遴选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可再生能源项目单位为申报单位,各市、县、自治县能源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
国家能源局以省为主体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10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通知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合理、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的示范项目
,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根据《“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现就“十四五”期间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