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近年来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有待在法律层面进行固话,以促进进一步压实责任,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他指出,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明确了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定位,设立了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可再生能源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和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等重要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印发以来,云南能源监管办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牵头作用,强化政企协同联动,加强“省地两级、分层分级”管控
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实行以物理电量为基础、跨省市绿证交易为补充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扣除政策
(三)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兆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实施绿证制度是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有力抓手,更是推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内容。...绿电交易等相关业务,六合区发改委和六合供电服务中心立即响应,主动上门为其详细讲解绿电绿证相关政策,并全过程服务绿证申领,9月通过核准,宁峰、宁洋公司累计共获得核发绿证346张(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2023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中,首次将绿证覆盖至分布式光伏
(二)鼓励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补充方式完成消纳量,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三)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包括:1.省内购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
详情点击两部门: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制度不断健全完善,2023年7月,明确绿证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2024年1月,推动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
2023年7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绿证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唯一证明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将绿色电力证书作为用能单位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和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设定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目标,并监测评价其完成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展绿证核发范围,促进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开展了对新能源相关单位和企业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及绿证核发工作的专题调研
答复时间:2024.7.23答复单位:资质中心问题答复:一、关于问题1“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已完成建档立卡,且完成绿证核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是否可以参与绿电交易”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将建档立卡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前提条件
、有关发电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由物理消纳电量和购买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对应电量两部分构成。...各盟市视情对已审批在建和待建高耗能项目追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承诺,可参考本盟市上一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值。明确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范围。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服务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国家能源局积极稳妥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绿证核发范围扩大至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10、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11、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
〔2023〕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
鼓励和引导有色金属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