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江苏阳光再发公告称,为解决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江苏阳光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宁夏电力投资集团等成立合资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计划在宁夏石嘴山建4000吨/
日前,易事特发布公告称, 2022年12月11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何思模先生的通知,东方集团、
同样作为国内最早一批进入多晶硅领域的企业,江苏阳光对于多晶硅项目的投资,可以追溯到2006年,江苏阳光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宁夏电力投资集团等成立合资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计划在宁夏石嘴山建4000
6月10日,东方集团与三门峡市达成合作协议,共投资100亿元建设10gw太阳能光伏组件项目,消息传来,惊起业内一片哗然,几乎没有人相信东方希望的投资会止步于10gw。
5月18日易事特公布,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函告,获悉东方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已质押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交易。...2020年5月15日,东方集团与国联证券就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交易,购回日延期至2020年8月14日,延期后,股票质押数量未变,共计9300万股。
如今天日出东方集团焦青太焦总介绍的西藏浪卡子县太阳能区域供热案例就实现了多个世界第一。感悟的关键词其次,我用“开放——连接——跨界——共享——共生共赢”这几个关键词来总结一下。第一个关键词是开放。
易事特:去年9月2日,易事特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实际控
天眼查股权穿透图显示,浙江国贸新能源股权分属4家公司,其中浙江东方集团控股35%,浙江省国兴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40%,疑似实际控制人。
11月12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1550万股,用于补充质押。本次质押股份15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19%。...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04%。累计质押9.81亿股股份,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75.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28%。
(来源:微信公众号“ofweek太阳能光伏”作者:jacky)近日,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
实际上,东方集团原本出让34.9%股权,后调整为要约,且东方集团及何思模保证不低于5%的比例。如果以转让34.9%股权计算,交易总价的降价金额将超过5亿元。...9月2日,易事特发布再度易主公告,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及实控人何思模拟将所持公司29.9%股权转让给广东省国资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恒健控股),并保证后者要约收购5%股权
9月2日,创业板上市公司易事特发布早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恒健控股拟受让东方集团及何思模持有的公司29.9%股份
2018年11月6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宣布,已和华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拟先将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9.9%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华发集团,此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华发集团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
如果其他股东不接受要约收购,那么东方集团还要转让5%的股份,可以再套现5.91亿元,也就是说,东方集团套现金额或可超过41亿元。...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罕见的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0年内不会通过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使何思模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等限售承诺。
2018年11月,易事特接到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以及实控人何思模的通知,扬州东方集团、何思模与珠海华发集团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拟先将扬州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9.9%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华发集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集团取得的交易对价将主要用于归还股权质押融资款项,解除东方集团股权质押风险。同时,纾解上市公司因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带来的融资压力。...易事特11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拟先将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9.9%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华发集团,华发集团再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取得易事特
控制人亲手作案事情的原委:2015年2月,易事特成立员工持股计划,该持股计划资金有两大来源:1、员工自筹资金;2、何思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扬州东方集团向员工提供的无息借款及其他款项。
对于扬州东方集团提供无息借款部分对应份额,除符合条件的员工享有的约定收益外,其余收益归扬州东方集团所有。...2015年2月,易事特成立员工持股计划,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自筹资金,以及何思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扬州东方集团向员工提供的无息借款及其他款项。
2017年2月首发原始股东的4700万股解禁;7月7日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13.08亿限售股解禁;9月1日,定增给基金的3亿股上市。10月14日,刘主席讲话后易事特所做的不减持承诺也到期。
公开信息显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董事长何思模同时还是易事特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持股90%的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易事特56.77%股权。
更多详情2、东方钽业控股权将变更 光伏等资产剥离终止东方钽业2月14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
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回查资料,2013年5月,石家庄市国资委与河北公司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东方集团
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由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主要产品为多晶硅和相关化工产品,生产规模为1500吨/
2013年5月1日,从罗马尼亚传来好消息,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国兴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德国bayor solar ag共同投资开发的罗马尼亚5.81mw 光伏电站成功并网
资料显示,宁夏阳光成立于2006年7月12日,主要从事多晶硅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3.6亿元,其中江苏阳光出资2.34亿元控股65%,中色东方集团(600811)和宁夏电力投资集团分别控股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