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融资、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和超低能耗建筑、社会投资的高品质住区(含城镇低密度住宅)项目应当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确保光伏系统的设计与建筑风格相协调。
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加快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建设。...8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建成一批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项目,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
2.建筑节能减排降碳。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调适,实施立体绿化等达到一定要求的项目。3.交通节能减排降碳。
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实现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设计标准。推进杨浦滨江区域开展建设领域碳达峰示范引领,在集中示范的基础上大力推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
推行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加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建设力度,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开展太阳能光热、光伏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
大厦总建筑面积约7.2万㎡,绿地率达25%,综合节能率达52.18%,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34.41%,远超国际标准,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超低能耗建筑。
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等;重点支持绿色商场、绿色餐厅创建,大型商业建筑以及旅游饭店等对标达标以及能效领跑者等节能低碳领域的先进项目
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比例超过50%。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
到2025年,全省新建民用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支持滁州、芜湖、蚌埠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建设,建成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项目。
完善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体系,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新增超低能耗建筑、新增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明显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大幅提高。
加强绿色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引入低碳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筑业上下游企业。...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充分利用新建建筑和存量建筑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开发,实现建筑光伏“宜建则建”。推动高比例智能光伏创新应用,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开展示范推广。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推广先进高效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
绿色建材应用示范项目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建筑物所有权人。三、申报程序(一)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本次示范类别主要涵盖以下三种类型: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绿色建材应用示范项目、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大力推进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动供热低碳绿色转型,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应用。
创建一批节约型工地,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完成3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及14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酒店、商业等楼宇试点应用碳效码,进一步开展上海市近零能耗试点。
7、加快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
落实产融合作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政策,加大对绿色民用建筑、绿色工业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改造等项目的绿色金融扶持。
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方面,要求推动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新建公共建筑优先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鼓励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新建公共建筑按照超低能耗标准建设。幼儿园应当按照超低能耗标准建设。
积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健全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打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支持金湾航空新城片区、唐家湾片区等重点区域,对标国际先进节能水平,打造高星级绿色低碳建筑集群。
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高品质建筑试点建设,落实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2个。继续强化绿色建筑现场监管,进一步提升新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在机关、学校、医院、文体馆、科技馆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中,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园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
编制完成我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二)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根据建筑面积分别按100元/㎡、150元/㎡、50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