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为积极应对当前光伏制造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巩固新区工业发展态势,推动产业建圈强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降低用能成本。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上级要求进行奖补。(责任单位:经信局、青龙推进办)
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降低存量贷款利率。灵活采用展期、无还本续贷、延长还款期限等形式,做好信贷资金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贷尽贷”。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贷款“应贷尽贷”。(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经信局)
降低用工成本。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国家统一部署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眉山天投集团、各相关工业企业:
《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2025年第4次管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1日
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光伏产业是新区“1+2”主导产业的重中之重,也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产业。按照《省经信厅等8部门〈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为积极应对当前光伏制造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巩固新区工业发展态势,推动产业建圈强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着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一)降低用能成本。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上级要求进行奖补。(责任单位:经信局、青龙推进办)
(二)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降低存量贷款利率。灵活采用展期、无还本续贷、延长还款期限等形式,做好信贷资金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贷尽贷”。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贷款“应贷尽贷”。(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经信局)
(三)降低用工成本。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国家统一部署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财政金融局)
二、加快拓展光伏产品示范应用
(四)加快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电站建设。鼓励光伏制造企业加强集中式光伏、用户侧储能投资建设以及参与新区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建设,采用光伏+储能的方式降低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经信局、眉山天投公司)
(五)建设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参与建设“光伏+制氢制氨”“光伏+农产品”等“光伏+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
三、持续提升光伏制造业竞争能力
(六)补齐产业短板。推动链主企业布局建设光伏组件重大项目,引进培育逆变器、银浆、光储一体化系统等关键配套项目。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方式投资重大光伏制造业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合作局、经信局、青龙推进办)
(七)强化技术创新。推动链主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高水平组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创新平台,重点对钙钛矿、碲化镉、XBC电池关键核心技术、重大技术装备等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中试验证。推动更多光伏制造企业达到国家最新规范条件,成为行业标杆。(责任单位:数科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局)
(八)推动绿色制造。推动光伏制造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积极创建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并给予资金支持,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对通过省级及以上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或成功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零碳工厂的,给予管理团队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励。推动光伏制造企业参与光伏行业绿色低碳相关标准的制修定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将产品碳足迹核算作为绿色金融服务的重要采信依据。(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金融局)
四、其他
(一)本措施与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奖补金额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二)该政策的解释权归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