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咨询,《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此文件发布后,原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征求完善 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是否还有效?该新政策文件发布后,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是属于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还是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地区光伏项目是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政策执行还是按照地方政策执行?
原文如下:
关于安徽地区光伏项目政策咨询
来信时间:2025-03-01
2025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此文件发布后,原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征求完善 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是否还有效?该新政策文件发布后,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是属于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还是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地区光伏项目是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政策执行还是按照地方政策执行?盼回复,感谢。
回复部门:能源局
回复时间:2025-03-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就您咨询的我省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是否属于集中式电站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由于您提供的电话无法接通,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指出,“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2024年10月30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4〕94号),对于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相关管理要求与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政策相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需要了解更多情况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3609482。
相关链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相关链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