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安徽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退回《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GW N型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公告表示,安徽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5月12日受理了《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安徽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退回《报告书》。
同时,安徽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明确,阜阳市颍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应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报告书》未获得批复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原文见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