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与电力市场业务衔接规则》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通过首批风机(光伏区)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起,应按规定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在并网后30日内(不含并网日)首批风机(光伏区)仍未达到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的,第31日起均纳入电能量市场管理。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后,即可作为辅助服务提供方参与辅助市场交易。
原文如下:
山西省能源局04月30日
云南能源监管办04月30日
晶澳智慧能源04月30日
国家能源局04月29日
晶澳智慧能源04月29日
一道新能04月29日
贵州省能源局04月29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04月29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29日
清源科技Clenergy04月29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8日
晶澳智慧能源04月27日
国家能源局04月27日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04月27日
中国电建04月24日
中国电力报04月30日
电联新媒04月30日
北极星售电网04月30日
国家发改委04月2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04月29日
河南能监办04月28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04月27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24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04月21日
北极星售电网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