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与电力市场业务衔接规则》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通过首批风机(光伏区)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起,应按规定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在并网后30日内(不含并网日)首批风机(光伏区)仍未达到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的,第31日起均纳入电能量市场管理。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后,即可作为辅助服务提供方参与辅助市场交易。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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