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与电力市场业务衔接规则》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通过首批风机(光伏区)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起,应按规定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在并网后30日内(不含并网日)首批风机(光伏区)仍未达到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的,第31日起均纳入电能量市场管理。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后,即可作为辅助服务提供方参与辅助市场交易。
原文如下:
山西省能源局12小时前
中国电力招标网17小时前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17小时前
四川省发改委19小时前
新疆机场集团20小时前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小时前
甘孜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1小时前
常熟市数据局07月11日
甘孜省发改委07月11日
宣威市人民政府07月11日
山东省能源局07月11日
晶澳智慧能源07月09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7月09日
宁夏发改委07月07日
中国电建07月07日
中国电建07月03日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07月02日
中国华能06月30日
国能日新06月30日
中国广核集团06月30日
伊金霍洛旗能源局06月30日
上海市海洋局06月27日
新疆办市场监管处21小时前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07月11日
国家电网报07月11日
内蒙古电力集团07月09日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07月04日
能源新媒07月02日
中国能源观察07月02日
浙江能源监管办06月30日
云南省能源局06月27日
日立能源06月26日
吉林省能源局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