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大连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大连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新能源产业项目落地。 优先支持投资20亿元以上的装备制造类项目争取风电光伏资源指标。
鼓励共享储能模式推广。 为促进新能源行业创新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我市新增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占风电、光伏装机规模10%以上的储能设施,采用集中共享方式,优先选择全钒液流储能等具有本质安全特性的储能技术路线。
鼓励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吸引国内外各类投资机 构成立新能源产业相关子基金,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原文见下:
关于印发《大连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大连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关于印发《大连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