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ST聆达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31日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组长为朱成亮。
ST聆达表示,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包括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协商和沟通,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成功率。
公告同时指出,六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