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二批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批复,对47个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备案,装机容量共计745.22千瓦。
原文见下: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第二批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番禺供电局:
你单位报来《番禺供电局关于2024年第二批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请示》(广供电番〔2024〕43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李富华等47个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备案,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以上项目请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下一阶段工作。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规定,如涉及审批事项,需按程序向相关部门报批,由相关部门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本备案仅代表收到项目备案信息,不具有行政许可效力,由项目业主(申请人)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本备案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
附件:2024年第二批居民光伏备案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