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对《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科学界定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应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以及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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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布式新能源“四可”能力建设投资主体

2025-06-04 09:34 来源:​南方能源监管局 

5月30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对《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科学界定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应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以及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均应服从调度统一指挥,并纳入《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专项细则(下称南方区域“两个细则”)管控。

分布式新能源“四可”能力建设投资主体。电网企业、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根据产权分界点,加大投资建设改造力度,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以实现“四可”能力,保障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高效可靠利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新能源“四可”能力由业主单位投资建设。10千伏以下分布式新能源方面,智能量测终端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的智能微型断路器(含规约转换功能)由业主单位投资建设,存量项目的智能微型断路器(含规约转换功能)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对《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4〕79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广东省能源局起草了《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如有反馈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nfjaqc@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意见反馈表

南方能源监管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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