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微导纳米发布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公告称,2024年4月30日,微导纳米经过与尚德公司的进一步协商,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的起诉。 5月6日,公司收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131,11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用136,113元,由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6日,微导纳米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微导纳米按要求交付并验收了10,075万元设备,尚德公司仅支付少量预付和发货款。截至目前,微导纳米对尚德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067.50万元,并就部分应收账款事项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于2024年4月24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无判决结果。2024年4月30日,经过与尚德公司的进一步协商,微导纳米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的起诉。
对于本次诉讼事项的影响,公告表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微导纳米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尚德公司的应收账款按照60%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续双方将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事项通过协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且公司未能再次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将导致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