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通知指出,支持新型储能应用推广。鼓励在电网、电源及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的新能源就地并网消纳能力,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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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零碳产业园:因地制宜发展风光储氢项目

2024-04-23 09:37 来源: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 

4月17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通知指出,支持新型储能应用推广。鼓励在电网、电源及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的新能源就地并网消纳能力,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

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应用。因地制宜发展风光储氢项目,丰富绿电制氢、燃气掺氢燃烧、氢燃料电池汽车等应用场景,推动研究氢能和新能源多能互补应用,探索油电气氢一体化电站示范建设。

原文如下:

关于转发《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招商与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4〕36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近)零碳园区培育及建设。

附件: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4〕366号)

(此页无正文)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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