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快速响应、统筹谋划,结合新能源发展实际,科学研究部署,于近日印发《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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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监办:明确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四可”改造阶段性完成时限

2025-06-03 09:36 来源:江苏监管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快速响应、统筹谋划,结合新能源发展实际,科学研究部署,于近日印发《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聚焦新能源及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强化现有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刚性执行,为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文件明确六大重点任务,一是准确把握涉网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新能源并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压实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并网主体各方责任。二是切实提升涉网安全性能。通过优化涉网管理服务、推进技术创新及技术标准制度修订,推动新能源并网主体安全性能适配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三是加强涉网参数管理。电力调度机构要规范参数管理流程,强化建模及参数实测与复测审核,确保参数符合运行要求。四是优化并网接入服务。电网企业加强接入电网风险评估与过程管控,引导新能源科学接入,确保并网设备符合要求。五是强化并网运行管理。电网企业牵头,协同并网主体加强调控、信息、网络与通信运行管理;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全面梳理,明确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四可”改造阶段性完成时限。六是营造安全发展环境。电力调度机构严肃调度纪律,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情况;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安全发展氛围。

下阶段,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围绕文件内容,强化相关工作要求落地实施,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监管,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原标题:江苏能源监管办推动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建设 多措并举护航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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