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江苏印发《关于支持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指出,到2025年,常州新能源领域产值规模力争超万亿元,龙头牵引、配套支撑,政企联动、产城融合,形成新能源产业品牌和城市品牌同向同行、共同发展的格局。到2035年,产值规模在202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发电、储能、输送、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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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到2025年新能源产值规模力争超万亿元

2024-02-02 08:23 来源: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2月1日,江苏印发《关于支持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指出,到2025年,常州新能源领域产值规模力争超万亿元,龙头牵引、配套支撑,政企联动、产城融合,形成新能源产业品牌和城市品牌同向同行、共同发展的格局。到2035年,产值规模在202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发电、储能、输送、应用等四大环节实现深层次、高浓度融合发展,新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渗透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重点巩固延伸太阳能光伏、动力及储能电池、新型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链,积极招引智能网联、储能、氢能、车规级元器件和大尺寸碳化硅晶体材料等产业项目。鼓励支持国内外新能源领域龙头企业在常州建设功能性、区域性总部。

原文如下: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支持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常州充分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基础优势,先行先试,抢占发展制高点,加快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支持常州高质量推进太阳能光伏、动力及储能电池、新型电力装备以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创新升级,打造“新能源之都”城市名片,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常州新能源领域产值规模力争超万亿元,龙头牵引、配套支撑,政企联动、产城融合,形成新能源产业品牌和城市品牌同向同行、共同发展的格局。到2035年,产值规模在202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发电、储能、输送、应用等四大环节实现深层次、高浓度融合发展,新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渗透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基本形成以龙头项目为引领,技术体系、功能体系、应用体系为支撑的新能源生态系统,打造代表江苏高质量发展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高地。

二、推动集群发展,增创产业新优势

(三)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常州创建新能源领域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争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推动常州新能源领域产业持续集聚发展。支持常州引进、承办世界新能源博览会等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常州新能源的知名度、影响力。支持常州重点整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要素资源做大做强,巩固提升江苏新能源汽车制造优势。支持常州建设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产品为重点的国家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氢能装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平台。

(四)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对常州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领域优质项目,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按规定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常州企业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快推进常州市武进区、新北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推动一批重大扩能项目建设投产,形成新的增长点。推进“两业融合”发展,支持常州新能源领域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形成现代服务业与新能源产业融合共促的良好生态。

(五)开拓产业新赛道。支持常州开展储能项目试点示范,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推动液流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突破,推动高功率密度电池产业化。支持常州依托整车企业优势,组织申报和参与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探索L3级以上自动驾驶功能加快商业化示范应用,构建新能源汽车、智能网络化系统、道路基础设施和云计算技术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打造成为具有较强带动效应和示范效果的先发特色城市。引导常州氢能产业制造、储运、应用等全链条发展,加快打造“常州氢湾”。鼓励新建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开展加氢合建站和制氢储氢加氢一体站建设试点,鼓励对传统内燃机车实施新能源化改造。支持常州开展船舶电池动力系统总成关键技术研发,打造国内领先的船舶电池动力总成生产供应集群,联合产业优势明显地区开展电池动力船舶建造应用示范。

(六)强化产业链招商。支持常州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对具备产业链决定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优先遴选列入省重大项目,省市联合加强用地用能等资源保障。重点巩固延伸太阳能光伏、动力及储能电池、新型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链,积极招引智能网联、储能、氢能、车规级元器件和大尺寸碳化硅晶体材料等产业项目。鼓励支持国内外新能源领域龙头企业在常州建设功能性、区域性总部。

(七)拓展海外市场。支持常州创建新能源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鼓励常州新能源企业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重点支持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产品出口。拓展常州口岸开放功能,提升水运港口服务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出口功能水平。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帮扶,为企业提供预约查验服务,打通新能源汽车货物出口运输“急简申报、快办快出”通道。落实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支持试点实施离港确认等海关创新监管制度。鼓励开展大容量锂电集装箱、新能源汽车等货物的水路运输包装规范研究。根据常州港新能源汽车滚装出海需求,适时推进常州港圩塘港区规划局部调整和新能源汽车滚装码头建设,调整对外开放码头功能,保障常州港口岸新能源汽车滚装出海通道畅通便捷。支持新能源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并购,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境外投资按规定给予支持。

三、聚焦科技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

(八)加快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以常州创新园等国际科技合作园区建设,搭建新能源领域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支持龙城实验室围绕新能源装备产业领域创建省级实验室和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常州在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清洁能源材料领域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光伏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打造太阳能光伏领域技术创新策源地,支持常州培育建设国家级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常州创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九)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瞄准企业面临的技术难点,重点遴选对产业发展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整合多方创新要素资源,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省科技计划相关专项资金以及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省市联动,鼓励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各类大院大所资源下沉,联合常州龙头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攻克“卡脖子”技术,解决行业关键共性问题。

(十)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支持常州在全球范围内引才聚才,鼓励申报“双创计划”、“333工程”等省级人才计划,积极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在常院校紧密对接新能源产业,设立氢能技术应用、储能材料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申报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机械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博士学位授权点,校企联合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产业学院等人才培养载体。支持在常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立实训基地,建设新能源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和新能源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支持在苏高校与常州高职院校设立创新联合体。支持常州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优先支持常州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

(十一)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常州赴重点高校招才引智,鼓励常州新能源企业申报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设站单位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省卓越博士后计划。支持组织开展省新能源行业博士后招录名校行和江苏行活动。支持常州承办新能源领域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和海峡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加快推进长三角青年创新创业港建设。支持高标准建设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服务站,鼓励常州新能源企业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

四、拓展示范场景,营造产业发展生态

(十二)深化场景应用推广。指导常州围绕提升新能源汽车见车率、充电设施见桩率和光伏电池见板率,探索建设光伏一体化建筑、光储直柔建筑、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和氢能综合应用等绿色能源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申报国家、省示范项目和专项资金。依托宁常高速公路西太湖服务区等,打造新能源汽车主题服务区。支持常州在公务用车购置中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常州全面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鼓励常州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电池银行等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常州探索建立充电设施标准化体系。支持常州开展港口岸电充电和船舶岸电受电设施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完善船舶港口岸电充电设施。

(十三)加快能源互联网建设。支持常州光伏电站、储能电站与智能电网友好互动、智能互联,实现光储充社会资源最大化利用,积极推广成功示范案例。鼓励加大储能在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推广应用,支持常州试点通过分布式储能调节的方式提升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装机功率与配电容量比。支持常州建设具备有序充电、V2G等功能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云平台,探索私桩共享、统建统营等充电站运营新模式,适时在全省推广。支持常州建设虚拟电厂聚合平台,争取江苏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同时面向电动车主多场景需求打造数字化能源网络。

(十四)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支持常州动力电池等制造企业获得绿电资源。加强省级统筹协调,建立跨地区互济机制,帮助常州企业争取绿电资源。扩大省内绿电交易市场规模,鼓励新能源企业参与绿电交易,做大绿电市场基本盘。支持常州在省级以上园区试点分布式新能源高效利用和就近消纳,探索建立相关配套机制。结合常州供需实际,加大电网绿电资源调配力度,着力提升常州绿电供应能力。

(十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常州牵头和参与起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绿色低碳相关标准。支持常州加快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支持常州率先建设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区域中心。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支持常州争取国家碳达峰试点,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碳足迹评价试点工作,实施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供应链碳管理,探索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以及碳足迹标识国际国内互认。

(十六)纵深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深入实施江苏省制造业智改数转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培育示范标杆。支持常州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常州企业创建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支持常州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国家5G工厂和国家“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中国软件名园。在常州部署国家级、省级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重大数字基础设施。

五、实施保障

(十七)强化组织保障。省有关部门应对照责任分工,主动加强与常州对口联系、协调推动,建立省市协商机制,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沟通解决常州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常州要牢牢把握重大机遇,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大胆探索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十八)强化金融支撑保障。鼓励国有资本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助力新兴产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依靠股权融资迅速做大做强。积极发挥国家级、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常州新能源领域投资力度。支持常州建设新能源产融创新中心,汇聚国内外高品质政商产学研资源,搭建新能源产业金融创新平台。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推广“苏碳融”等绿色信贷产品,加快创新用能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创新采用直租回租相结合、“融资租赁+工程总承包”等模式。建立完善新能源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支持常州设立“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及时化解市场经营主体纠纷。支持符合条件的常州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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