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发布浙江电网2023年7-9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的通知。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按照《华东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东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简称“两个细则”)以及《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开展宾金直流(溪洛渡部分)跨区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监能市场 (2015)10号)要求,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对浙江电网2023年7-9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进行了统计和计算.有关发电企业对运行结果数据进行了核对。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按规定向我办报送了2023年7-9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的明细清单。我办通过网站对2023年7-9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进行了公示。
根据“两个细则”规定,现正式发布浙江电网2023年 7-9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见附件)。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据此通知,将“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连同2023年11月份电费一并进行结算。
附件:浙江电网2023年7-9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