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三峡能源新疆吉木萨尔光储项目1000MW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西北侧约11km处,北庭镇西北侧约6km处。规划建设装机容量规模为交流侧1000MW,直流侧1059.9849MWp。本项目光伏场区内拟建设318个光伏子方阵,2座220kV升压汇集站,光伏电站规划用地约1888.19公顷(约28322.82亩),1000MW光伏被分为750MW和250MW,分别接入新建的2座22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是三峡能源新疆吉木萨尔光储项目1000MW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包括1000MW工程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的全部勘察设计),1000MW光伏区和35kV集电线路全部设备(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以暂估价计入)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据悉,计划2023年11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3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等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3个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具有至少3个并网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并网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具有至少3个并网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并网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派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任职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