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称,越南对原产于中国铝型材的反倾销措施将在1年后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中国铝型材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4日。
2019年1月11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9月28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0年11月18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期中复审调查。2021年4月20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4.39%~35.58%。2022年6月10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期中复审调查。2023年1月19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期中复审终裁,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2.85%~35.58%,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604.10.10、7604.10.90、7604.21.90、7604.29.10和7604.29.9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