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福斯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本次拟将广东胶膜项目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调整至泰国胶膜项目使用,占“福22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的9.90%,具体情况如下:
福斯特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备案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项目地点位于泰国春武里省,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项目总投资15,900.00万美元,其中:厂房投资为2,300.00万美元,设备投资及其他配套为3,600.00万美元,配套流动资金及不可预见费用为10,000.00万美元。本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0,000.00万元。
对于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公告指出,短期内公司国内光伏胶膜产能扩产的紧迫度降低,而相较于国内光伏产业链短期内面临周期性波动,美国和印度本土等海外市场的光伏产业规模和市场需求仍在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福斯特的境外光伏胶膜产能占比相对较低,且公司海外光伏胶膜产能订单饱满,未来急需扩展新的境外产能,以满足美国和印度本土等海外市场组件产能的释放。鉴于广东胶膜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泰国胶膜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公司自有资金压力,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
据悉,福斯特2022年获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1”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福斯特第一次变更募投项目,其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涉及变更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缩减项 目规模为“年产2.1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减少募集资金投入并变更项目实 施的具体地块;“年产6.145万吨合成树脂及助剂项目”暂停建设并不再使用募 集资金;“3.44M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变更项目实施的 具体地块。变更所相应减少的原计划用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在广东 省江门市的“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和越南海防工业园区的“越 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