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湖南省衡南县发改局公示衡南县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中选结果,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标。
据悉,此次公开遴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项目共5个,累计容量600MW。其中,第1标段为衡南县泉湖镇100MW光伏发电项目、第2标段为衡南洪山镇200MW光伏发电项目、第3标段为衡南县相市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第4标段为衡南县向阳街道100MW复合光伏项目、第5标段为衡南县茅市镇100MW光伏发电项目。
中标详情如下:

根据遴选公告,每个标段择优选定1家投资开发主体企业,竞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新能源开发业绩。
2.投资开发主体必须承诺能够按照省市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3.投资开发主体承诺在项目建成并网前,禁止倒卖转让、变更项目公司股权。
4.在同等条件下,投资开发主体须同意优先采购衡阳本地产品装备。
5.投资开发主体要在我县当地注册一家项目公司,确保项目产生的全部税收均在本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