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县第二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公示。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赣州顺浩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县第二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工程地址:本项目位于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县第二水厂;
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76.05万元,其中设备及安装工程与配套建筑工程费用为337.34万元,其它费用为38.71万元(含基本预备费3.72万元),本项目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含运输)及安装调试、配套建筑工程、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费、市政并网、试运行、结算、移交、保修、规费和税金(增值税)等政策文件规定及合同指明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供货期:共计110日历天。
8、招标范围:
项目计划在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县第二水厂内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约735.48kWp,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发电设备的采购、供货、深化设计、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人员培训等,以及本项目涉及的屋顶光伏设备基础、水池光伏支撑体系、车位光伏车棚、线缆采购及铺设(各设备间动力、控制、通讯线缆)、桥架、线管、支吊架、市政电网接入及设计、数据采集及显示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委托代理人须由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