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山东省海洋局结束了对《关于推进光伏发电海域立体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工作。根据《征求意见稿》,山东省鼓励各市因地制宜探索利用已确权的养殖用海、盐田用海区域,科学布局光伏发电项目。在可再生能源用地日趋紧张的背景下,海洋空间会否成为光伏电站开发的新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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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海吧 光伏!

2022-01-11 08:47 来源: 中国能源报 作者: 姚金楠

1月7日,山东省海洋局结束了对《关于推进光伏发电海域立体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工作。根据《征求意见稿》,山东省鼓励各市因地制宜探索利用已确权的养殖用海、盐田用海区域,科学布局光伏发电项目。

在可再生能源用地日趋紧张的背景下,海洋空间会否成为光伏电站开发的新领地?在当前的技术条件和投资环境下,光伏“下海”还面临哪些挑战?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 作者:姚金楠)

项目储备超过500万千瓦,企业开发意愿强烈

“很多企业都特别想做海上光伏,特别是一些央企、国企,来咨询时都直接问有没有马上就能用的成型方案。”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教授赵西增已经切实感受到了来自投资企业的迫切需求。记者约访赵西增时,他正在宁波某沿海滩涂光伏项目进行调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能源结构面临绿色转型升级,传统能源企业必须配比一定的绿色新能源项目。特别是火电装机占比偏高的大型发电集团,发展新能源更是刻不容缓。

但目前,在陆地和内陆水域新建新能源项目的空间已经非常有限,滩涂能用的就赶快打桩建设,后续如果连滩涂资源都紧俏了,就要加紧布局海洋资源,想尽千方百计实现光伏‘下海’。”

2021年7月,国内首个近海漂浮式光伏电站在海南万宁完成实证试验。作为试验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在项目结束后,中能众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晓鸣陆续接待了很多前来咨询和调研的企业。“大家的态度都很急切,只是受制于当前的技术条件,很多设计方案还需要反复评估。”

据张晓鸣介绍,目前,国内海洋光伏的项目储备已经超过500万千瓦。天津南港、广西防城港、江苏连云港、河北黄骅港和曹妃甸以及山东、浙江、福建等省份的重点区域都有相应的项目规划。“预计在2022年下半年,就会有一些项目开始实质性启动,而且单体项目规模都在50万千瓦以上。”

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投资收益尚难测算

储备项目一旦启动,必将带动新的投资。张晓鸣表示,与内陆项目相比,海洋光伏的投资的确高昂。由于缺乏成熟的项目案例,现阶段海洋光伏的投资收益问题尚不明朗。

张晓鸣告诉记者,海南万宁近海漂浮式光伏电站实证项目是一个宽30米、长50米的矩形光伏阵列。“因为是试验项目,所以只运行了十几天,就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前后一共花费了400多万元。很多设备的价格都不便宜,比如阵列上的GPS定位装置,一个就要40万元,整个项目要配4-5个,测试揽力的专用拉力计、测试波浪要素的各种专门设备都价值不菲。”

“从技术角度而言,选址对于项目投资开发非常重要,简单来说,风浪越小,风险就越小,回收投资的周期就越短。”但赵西增坦言,目前,海洋光伏的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如何从技术层面控制风险、优化投资,还需要更基础的研究探索。

海上光伏环境复杂,项目经验难以简单复制

“目前国内外内陆水面的光伏技术已经相对成熟,很多投资商急于‘下海’,希望套用内陆水面光伏的技术方案,但事实上几乎完全不可能。”赵西增认为,海上光伏要克服的核心技术问题源自海浪。“由于海洋环境的特殊性,不仅无法沿用内陆水面光伏的经验,甚至不同海域的技术方案都需要‘一事一议’。向外海扩展,不同地区的风浪流差别会非常大。”

张晓鸣对此深有体会。“在水库做光伏项目的时候,我们一般都是测一下水深,事实上20米和30米的水深差距在施工上也不是特别大,只需要再加固一些就可以。内陆地区只有阵风,项目建设地基本不涉及台风和潮差等因素,单个项目的经验是完全可以复制的,很多设计思路也是可以相互借鉴的。”

但在海洋光伏领域,张晓鸣发现,单体项目经验的可复制性大打折扣。“最近一家企业想和我们公司合作在温州开发一个海洋光伏项目,我们想把海南的实证经验应用到温州,但却发现基本没办法完全借鉴,两地海浪的浪高、频率、潮差等要素完全不同。”

赵西增坦言,“海南的项目仅仅是一个短时间的大胆的海上试验项目,光伏电站的设计寿命要求是25年,材料的耐久性、结构的强度等性能还有待进一步验证。”赵西增指出,目前,传统能源的相关从业者和研究者多出身于电气领域,对于海洋动力环境和海洋工程尚欠缺系统的专业认知。后续,需加强多领域的整合,特别是要强化企业同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把海上光伏“蛋糕”做大做强,促进海上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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