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保障光伏电站助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光伏电站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光伏资产永续利用的成效。9月13日,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合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该办法由农业农村局起草,召集农业农村局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集体讨论。征求了财政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依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陕西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借鉴兄弟县市的经验,形成了广泛共识。合阳县司法局在公开发布前依法对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该办法自2021年10月13日起施行。共五章十六条。《管理办法》规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优先用于村级岗位的工资支出,然后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内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和其他奖补发展。按照“村申请、镇审核、县备案”的程序进行管理。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张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