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安徽公司”)与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林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地面光伏、风电项目,源网荷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基地、整县分布式光伏屋顶、储能电站开发建设、碳资产托管、光伏运维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协议内容显示,“十四五”期间,双方争取完成安徽、河南地区2GW左右的项目合作开发;其中2022-2025年,每年实现不低于500MW的新项目开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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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林洋全面深度合作 “十四五”欲实现2GW开发规模

2021-07-13 11:21 来源: 林洋能源 

7月12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安徽公司”)与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林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地面光伏、风电项目,源网荷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基地、整县分布式光伏屋顶、储能电站开发建设、碳资产托管、光伏运维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协议内容显示,“十四五”期间,双方争取完成安徽、河南地区2GW左右的项目合作开发;其中2022-2025年,每年实现不低于500MW的新项目开发合作。

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一系列目标后,社会各界对新能源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6月底,国家能源局发文支持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更是让所有人的热情从地面电站蔓延到屋顶分布式领域,超过23个省份发布了试点方案,多家机构上调了今年全国新增装机规模的预期。

安徽林洋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协议,在双方合作区域,按照市场化原则把国电投安徽公司视为新能源、储能项目开发、光伏运维、碳资产托管开发等业务的优先合作方。双方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新能源、储能、光伏运维、碳资产托管资源的争取和开发建设等方面共同争取政府、电网公司的支持,合作开发新能源、储能项目。规划“十四五”期间,争取完成安徽、河南地区2GW左右的项目合作开发。2022-2025年,每年实现不低于500MW的新项目开发合作。同时,安徽林洋建成的存量项目,会优先考虑和国电投安徽公司合作。

国电投安徽公司也表示,根据协议,对于双方合作的新能源、储能项目及他们开发的新能源、储能项目,同意按照市场化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优先交由林洋承接EPC;同意按照市场化原则,将所属光伏电站(包含但不限于双方合作的光伏电站、储能电站),优先交由林洋承接运维工作。

作为此次合作的重要方向之一,“整县推进政策”是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的重要举措。协议内容显示,国电投安徽公司同意采用安徽林洋整县分布式屋顶项目推进方案,合作在安徽市场开发整县资源。业内人士指出,整县推进政策出台后,多样的开发、建设场景考验着企业的适应能力。作为深耕能源行业多年的绿色企业,林洋能源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应用案例,具有对各种光伏发电场景良好的适应能力。林洋能源丰富的项目产品应用经验在整县推进工作中将被充分应用,有利于企业优化光伏电站系统设计,提升建设效率,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根据相关统计,截至2020年底,安徽省光伏发电累计装机1377万千瓦,河南省光伏发电累计装机1175万千瓦,在全国名列前茅,且拥有巨大的潜在市场和消纳空间。显然,双方在这两个省份可以大施拳脚,创造更理想的业绩,前景十分广阔。

作为国家电投旗下二级单位,国电投安徽公司在传统电力项目及风电、太阳能发电、分布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另一方面,作为江苏林洋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完美地继承了上市公司在智能、储能、新能源三大领域的优势。二者的合作,注定要给中国光伏市场带来新的活力,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早日实现提供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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