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京运通发布公告显示,因合同纠纷,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乌海勃湾城投”)对京运通及其子公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乌海京运通”)提起诉讼,要求二者支付代建工程款、利息、诉讼费用等合计244169724.84元。
根据公告,原告乌海勃湾城投为乌海市海勃湾区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其诉讼起因于2017年5月乌海市政府与京运通签订的《乌海京运通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由乌海市政府负责为京运通代建新厂房,乌海勃湾城投随后委托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电四建)和宁夏远高绿色科技建筑有限公司完成厂房建设并交付使用,但代建款至今未支付。
故乌海勃湾城投以事实上形成代建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起诉京运通及乌海京运通,要求两家公司支付这笔代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