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福建能监办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监能市场〔2021〕31号),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接入和调度运行,实现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规范清洁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完善清洁能源消纳交易机制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重点对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发电企业落实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网接入、优化调度、跨省区交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情况开展监管。
原文如下:












原标题: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