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国电科左后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联合光伏(常州)及华北高速分别以代价749.43万元及6744.83万元从江苏永能处分别收购目标公司9.37%股权及84.31%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江苏永能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联合光伏(常州)及华北高速分别持有目标公司9.37%及84.31%的股权,而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奈曼风电将继续拥有剩下的6.32%股权。据了解,目标公司拥有目标项目,即一座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总装机容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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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伏、华北高速共同收购内蒙古科尔沁40MW光伏项目

2014-09-09 11:13 来源: 索比太阳能光伏网 

9月4日,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国电科左后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联合光伏(常州)及华北高速分别以代价749.43万元及6744.83万元从江苏永能处分别收购目标公司9.37%股权及84.31%股权。

收购事项完成后,江苏永能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联合光伏(常州)及华北高速分别持有目标公司9.37%及84.31%的股权,而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奈曼风电将继续拥有剩下的6.32%股权。

据了解,目标公司拥有目标项目,即一座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总装机容量40MW的已并网的地面式太阳能发电站。

同日,华北高速、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国电奈曼风电有限公司、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太阳能电站上网电量担保协议》。

协议规定,目标项目自正式运营之日起至第二十年(即2033年)的期间内,任一年的上网电量低于约定的担保上网电量的,不足部分由国电奈曼风电有限公司及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补足。

另外,华北高速还与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国电科左后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之远期股权收购协议》,在本次合作3年届满后3个月内,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书面提出选择购买标的股权的部分股权。

联合光伏执行董事卢振威先生表示:“我们很高兴能签订买卖协议,落实此项收购,因该电站展现良好的投资前景,将有助发挥协同效应。本次收购少数股权及签订认购权协议,将能让我们对投资标的的投资策略拥有更多的控制权。是次再与招商系华北高速进行联合收购,将能有效整合集团资源,并充分发挥双方优势。”

原标题:联合光伏、华北高速共同收购内蒙古科尔沁40MW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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