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推迟了3次,美国商务部终于在限期内公布了针对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反补贴调查结果:初步裁定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存在出口补贴,并且将对这些产品征收5%以下的反补贴税。
一只靴子已经落地,太阳能光伏界正等着另一只靴子的落地。按照程序,反倾销的初裁时间为5月份。
尽管反补贴税率远低于业界之前的猜测,但对于处于整体低迷期的光伏业而言,仍是不小的冲击。
业界普遍表示,与其受制于人,不如尽快打开国内这个最大的光伏市场。
企业感到遗憾
2011年10月19日,德国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美国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美国商务部于当年11月8日正式立案。
此后,美国商务部以案件复杂为由接连3次推迟初裁结果的公布时间。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到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必须对调查结果给出一个说法。按照最后的决定,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于3月20日公布,而反倾销的初裁时间定为5月16日。
上述7家企业在申请中提出,对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征收100%的税率。中国光伏业普遍担心美国商务部会给出十分不利于中国光伏业的调查结果。
但美国商务部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和电池片制造商接受了来自政府2.9%到4.73%的出口补贴。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天合光能出口至美国的太阳能电池将被征收最高4.73%的反补贴税,尚德电力的反补贴税率为2.9%,其他中国公司的反补贴税率为3.61%。
这一结果与此前的最坏预期最高可达100%的关税税率相比,可谓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尚德电力首席商务官AndrewBeebe认为,大多数美国人需要的是更清洁和更安全的新能源,而单方面的贸易壁垒将阻碍这个进程。AndrewBeebe表示,尚德在美国的亚利桑那州还设有生产基地,其生产的产品将不受反补贴税的影响,仍然能向美国市场提供数百兆瓦的光伏产品。
天合光能首席商务官MarkKingsley说,目前只是初步裁定,美国商务部今年晚些时候还将有进一步的调查,并做最终裁定。而且,美国光伏企业是否受到了中国光伏产品的侵害还有赖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决。未来包括美国在内的北美业务还将继续增长。
“反补贴的税率并没有企业当初想象得那么高。”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振军告诉记者,在美国商务部调查期间,美国商务部在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输美企业中确定了尚德和天合两家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而其他企业则都做了积极抗诉工作。根据企业提交的应诉材料,美国商务部认为尚德获得国家补贴的资金比较少,那么对尚德给予了2.9%的反补贴税率,认为天合获得的补贴相对多一些,则给出了4.73%的反补贴税率。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认为,尽管中国企业在反补贴这一阶段闯过难关,但是依然不能掉以轻心,目前美国不少光伏企业纷纷倒闭,裁员现象也不断出现,这样的产业形势将会让美国商务部做出对本国企业有利的判决。这些对于双反调查而言并非一个好消息。
30%税率利润为零
据悉,美国商务部对于反倾销税的裁定将在今年5月份发布,而反倾销税的裁定结果将直接关系着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生死存亡”。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指出,一般而言反倾销的税率较高,税率大幅提高势必增加中国光伏组件的销售价格,并削弱中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但是如果税率较低,则难以撼动中国企业的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但更多专家并不看好最终叠加的关税。业内预计,美国最终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叠加税率将在20%—30%之间,而税收将增加30%。也就是说,即便最具竞争的光伏行业,也将丧失价格优势,我国光伏企业将基本丧失美国市场。根据《纽约时报》的数据,中国光伏企业占据美国光伏过半的市场。
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光伏板的金额由2005年的2.13亿美元,升至26.5亿美元。但是一旦中美之间发生光伏电池的双向摩擦,美国受损将更为严重,中国光伏电池出口美国的规模在20亿美元,而美国出口中国的光伏电池原材料和设备规模在40亿美元左右,美方保持着18.8亿美元的顺差。
2011年11月,美国商务部发起“双反”调查,这场中美贸易的战争涉及中美数十万就业岗位和上千家企业,近百亿美元的贸易额,一旦开战将没有赢家,两败俱伤。
“国内光伏产品能够热销海外,主打的是产品质量和价格,而价格优势是关键所在。”王振军说,如果叠加在一起达到20%—30%的税率,那么中国的光伏产品价格就不具有优势。“如果行业的纯利润能够达到20%—30%,那么企业还能够接受‘双反’结果,但目前关键问题是,行业利润在不断受到挤压,根本达不到如此高的利润率。”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沈宏文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光伏企业在美国销售太阳能电池板的成本大概在每瓦0.75美元左右,而美国公司的平均价格约在0.97美元/瓦左右。随着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的相继推出,国内光伏企业出口到美国的光伏电池税收可能增加30%左右,这将导致国内的光伏电池企业失去价格优势,丧失了最重要的竞争力。
“国内国外的差价只有30%,如果叠加在一起超过30%,那么就面临出局。”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在30%以内,那么就等于不赚钱,几乎没有利润。
“本来是30%的利润,现在只剩下1%的利润,那么企业做这件事的意义就很小了。”林伯强表示。
“那么只有等到终裁结果公布,如果结果不容乐观,企业可以选择提出上诉。”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
“目前,企业正在考虑是否上诉。”中国应诉企业代理律师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企业认为上诉的意义不大,或者胜诉的几率比较小,企业可能选择不上诉。
无锡尚德公共关系经理张建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会提起上诉。”
“做好自己”
事实上,美国光伏“双反”调查,也如同双刃剑。
“美国的光伏‘双反’调查,正面、反面意义都有。”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会长、汉能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河君表示,正面意义,其实通过“双反”,可以调整我们国家太阳能结构升级。反面意义则是业界所不期望看到的,欧洲的效仿。
应对美国等国的贸易保护,“中国企业只有做好自己的事情,开拓更多的市场。”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副秘书长李俊峰表示。
在业界普遍看来,全球最大最具潜力的太阳能市场就是中国市场。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此前表示,我国太阳能的产量已经是世界第一。中国出口的太阳能,占世界贸易额的50%以上,而中国国内生产的太阳能,有90%出口到国外,只有10%是留在国内用。国内太阳能市场开发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目前太阳能的电价远远高于其他能源。此外,我国在政策配套方面做得不够。
目前国内光伏企业的主要产品并非销往美国,而是销往欧洲市场,尤其是德国市场。沈宏文表示,业界担心的是德国如果效仿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发动“双反”调查,将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致命打击。目前德国经济受欧盟其他国家影响,也处于比较艰难的处境,其光伏产业的发展也承受了不小的压力,在此情况下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这对于国内的光伏企业来说并不是个好消息。
张砚霖表示,中国应该反思自身的产业发展政策,考虑如何在遵守世贸规则的前提下适当修改对光伏企业的补贴政策。同时也应该积极推动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和发展。
因此,“当前最为迫切的是打开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中国光伏市场。”林伯强则认为,中国企业应该冷静对待此事,往后类似的贸易摩擦会越来越多,中国政府和企业应该更多“做好自己”,努力打开国内市场,提高技术能力,改变受制于人的境况。
王振军呼吁,行业停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由政府确定行业准入制度,引导企业健康发展,限制低水平企业做高科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