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全球极具创新力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对外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的第337-TA-1151号调查(“1151号调查”)的行政法法官(“法官”)发出指令,其将在两周内批准关于晶科能源不侵权(韩华QCells电池专利)的简易裁决动议。(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一号”ID:Energy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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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ITC将初步裁决 晶科不涉韩华Q Cells电池专利侵权

2019-11-14 08:34 来源: 能源一号 作者: 一号团队

2019年11月13日,全球极具创新力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对外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的第337-TA-1151号调查(“ 1151号调查”)的行政法法官(“法官”)发出指令,其将在两周内批准关于晶科能源不侵权(韩华Q Cells电池专利)的简易裁决动议 。

(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一号”ID:EnergyNO1)

2019年3月,韩华Q Cells基于其持有的一份电池专利,针对晶科发起了1151号调查。法官于9月对该专利权利要求的含义和保护范围做出解释,并于今日宣布将批准晶科简易裁决的动议,同时无限期延后庭审程序。

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对此表示:“从案件发生伊始,我们就已表明韩华Q Cells的指控是没有技术和法律依据的,而仅仅旨在减缓我们发展的脚步。我们很高兴看到今天法官的指令,这也证实了我们的立场。晶科能源相信健康、公平的竞争环境才有利于广大客户。我们期待未来继续发挥公司所长:向我们的客户出售创新、高功率的太阳能组件。”

事件背景回顾:

2019年3月,韩华Q cells在美国ITC,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和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对晶科能源提起诉讼,这些诉讼基于美国和德国市场太阳能的快速增长,而在这些市场中晶科能源都取得了成功。

韩华声称,它的这些竞争对手们(晶科、隆基及REC等)使用了其专利钝化技术来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要求阻止这些公司将侵权产品进口到德国和美国,并在那里进行市场营销及产品销售。

根据对韩华的诉讼和所声称的专利的初步分析,晶科能源认为这些诉讼缺乏技术或法律依据。因此,晶科能源反对韩华的指控。

晶科能源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正密切合作,对韩华提出的诉讼进行有力的辩护。该中国企业也在考虑所有可用的法律途径,包括请求韩华涉嫌专利无效,并有望在法庭上的所有相关事务占据优势。“我们尊重知识产权,并鼓励行业良性竞争,将采取法律行动捍卫晶科和客户,以及合作伙伴的利益。”晶科曾说道。

该事件不会对晶科能源的正常运营造成任何干扰。而晶科能源一贯大力投入研发,在电池效率上不断创造世界纪录。企业也将努力保持美国和欧盟市场太阳能组件供应的领导地位,为客户及时地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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