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北交所公告显示,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洋科技)ipo终止,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东方碳素、科强股份、艾罗能源、西典新能以及许昌智能;润阳股份、永臻股份、拉普拉斯的ipo注册申请已经获批生效,美科股份、三晶股份正在等待注册审核结果,上述5家均进入了最后冲刺阶段;此外,美景新材、晶阳机电、兴洋科技
据北交所官网披露,2023年12月29日,已受理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申请。...报告期内,兴洋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如下:报告期内,兴洋科技光伏行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99%、69.66%、76.47%和79.50%,此外部分贸易商客户的终端客户也属于光伏行业。
坚持“科技兴海、创新强海、开放活海”,用足用好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化与港澳海洋科技合作,引领万山创新发展。积极对接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开放平台,推进海洋领域改革创新,激活海洋经济新动能。
1月22日,南洋科技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奕兴及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共计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9,000,000股(含129,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