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引导有色金属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
期间规划建设的6个绿电基地项目全部开工,张北—胜利特高压线路工程开工建设;印发实施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开展绿电交易16次、绿证交易44万张,全年绿电消纳330.4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530万千瓦,完成省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度目标,争创国家能源示范城市和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下达我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以及电网接入与消纳条件,合理安排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综合评分高的项目列入我市保障性并网项目,并纳入我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政策方面,将印发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配合有关部门分省明确风电光伏合理利用率,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以合理利用率为上限,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展。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等要求,为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消纳实施方案
为科学有序推进全区新能源资源开发,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国家下达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按照项目申报储能配置比例落实配储规模,保障新能源消纳水平。
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主要根据风光资源、电网结构、用电负荷等情况统筹确定,每次印发当年和次年的权重,各省以当年权重对应的规模为下限,以当地合理利用率对应的规模为上限,明确本地区当年风电光伏发展规模
(一)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围绕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加强新能源与火电、抽蓄、储能和高载能项目等协同规划,统筹平衡好不同种类、不同利用方式新能源项目的关系,合理安排新能源建设规模
(以下简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下简称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清单内项目争取在2023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光伏项目应于2024年底前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5年底前全容量并网,为全面完成全省电力保供任务和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奠定良好的基础
统筹考虑地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用于支持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程。“绿电+绿氢”项目。...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培育新能源运维中心,将锡盟建设成国家级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和环首都地区清洁能源输送基地及首都生态屏障。四、加快推动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
2022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值为24.5%,超出国家下达目标值2.6个百分点。...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机居全国第三位、发电量居全国第一位,能源结构更趋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装机容量占全自治区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8.0%,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21.3%。
北京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其中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激励值;新疆整体区域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5%,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完成为25.1%
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表1,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非水电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表2。
同时,将持续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不断优化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引导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合理配置,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利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3〕569号)和《关于开展陕西省2023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投产规模力争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达到37亿度,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总量达54.8万吨标准煤左右。到2030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增长。
步入平价时代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政策又发挥了“定盘星”作用。2019年5月,我国正式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划定平价时代新能源开发的最低规模,保障了需求的基本盘。
2017年试行绿证制度时,主要用于降低国家对风电、光伏的直接补贴强度;2020年开始,作为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的消纳凭证;如今,其地位进一步得到提升。”
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发布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
附件:1.202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2.202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3年7月16日
2017年我国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制度,国家对享受补贴的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绿证,明确用户可通过购买绿证作为消费绿电的凭证;2020年起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明确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通过购买绿证完成消纳责任权重
2021年起,国家不再下达各省(区、市)的年度建设规模和指标,而是测算下达各省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消纳保障机制,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实行平价上网
根据《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2〕587号)文件,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限额按照总量25.9%、非水14.5%对考核责任主体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