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4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发布《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6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答复显示,广西林业局高度重视光伏发电产业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
加快建设东山光伏基地,提高光伏发电产业产品供给能力。“十四五”期间,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新增投产3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产业产品需求量逐年增加。
调研组强调,要严格落实国家光伏建设涉林草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结合延安实际,发挥“林草光互补”模式,推动光伏发电产业与林草生态修复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市林业局汇报了延安市生态云感知系统及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林草地有关情况,安塞区林业局、黄龙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就目前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林草地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建光伏发电项目使用草地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要求,光伏发电项目要合理布局,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要列入绿色能源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ⅰ级保护林地。鼓励利用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以及难以复耕的灾毁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
会上,西安专员办要求陕西省在光伏项目建设占用林草地方面,要严格落实国家光伏建设涉林草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发挥“草光互补”模式在治理沙化退化盐碱化草原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光伏发电产业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协同发展
例如,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
,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要求,光伏发电项目要合理布局,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一、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选址应符合用地、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要求,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近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选址应符合用地、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要求,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
推进风力发电产业化发展,利用现有...推进风力发电产业化发展,利用现有风电场资源优势,扩大风力发电规模,推广风电供热等技术,推进风光互补、风电制氢等项目建设。重点建设中国中车、吉林油田、吉林省能投、山东绿能、山东发展和国华等风电项目。
文件提出,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ⅰ级保护林地。鼓励利用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以及难以复耕的灾毁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
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通知要求,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各地要认真做好绿色能源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
12月21日,海南省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避免新增土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集中式光伏项目严格执行“省、县、镇”三级审核,未经批准任何村集体不得与企业签订集中式光伏开发合作协议。原文如下:
2012年,国家“十二五”规划将光伏列入了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机制改革,完善太阳能发电的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规模化发展。...这也导致2008年次贷危机发生时,欧美光伏市场需求快速萎缩,国内光伏产能过剩,相关企业一度陷入“高收低卖”的困境。
这些数据和经验,对我国光伏发电产业,甚至对世界光伏产业和光伏应用技术的发展都有着非常积极的影响。初心与传承岁月更迭,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我不禁心生疑问:“40年前的光伏前辈们在建这座光伏电站时的初心到底是什么?”
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者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
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文件下发以前,按照《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规定批准立项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动工和未动工建设),可按批准立项时用地预审和用地有关意见执行
详情如下:吉林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项目用地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重点国有林区。
在2014年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4〕27号)后,于2021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21〕25号),对市区(含莲都区和丽水经开区
原文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使用草原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草字〔2023〕126号)要求,规范全市光伏发电产业使用草原工作,我局起草了《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规范光伏项目使用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全球“碳中和”的大趋势推动下,光伏发电产业作为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之一,整体发展迅猛。...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作为光伏制造企业的核心资产,其性能、技术发展对光伏产品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生产成本有着重要影响。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使用草原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推动光伏发电产业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协同发展给出有关要求。...文件明确,“草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对不改变草原用途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原地类认定,不需要办理草原转建设用地手续。
通知称《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施行之前,已按照《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全力创建怀柔实验室内蒙古基地,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国内大院大所的合作,支撑自治区光热发电产业创新发展。三是进一步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行动,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政策措施,极大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目前我区共有太阳能光伏、晶硅领域高新技术企业30余家,积极培育能源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光伏产业科技领军企业
(自然资办发12号)施行之前,已按照《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8号)规定批准立项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动工和未动工建设),按批准的意见分类认定地类和差别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