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海虹口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虹口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完成并网验收并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经认定,按并网规模给予每千瓦
(二)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纳入本区“十四五”期间光伏发电规模管理,且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20千瓦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具体包括:1.光伏建筑,即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与建构筑物融为一体(非附着型)的光伏发电应用形式
经过清理,决定对47件规章、行政规范性和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其中包括《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等多项跟光伏、风电能源领域有关文件。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经衡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受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由我公司对"衡南县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进行公开遴选
2015年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国家层面分5批下达光伏扶贫专项建设规模或计划,并在光伏发电规模管理中对光伏扶贫给予特殊支持,鼓励各地使用商业光伏指标建设光伏扶贫项目,为光伏扶贫项目的发展规划路径、做足准备
2015年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国家层面分5批下达光伏扶贫专项建设规模或计划,并在光伏发电规模管理中对光伏扶贫给予特殊支持,鼓励各地使用商业光伏指标建设光伏扶贫项目,为光伏扶贫项目的发展规划
〔2019〕533号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
桂发改能源〔2018〕8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17年光伏电站初步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
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通知》指出,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根据当前发展实际,明确暂不安排各地普通电站建设规模,包括按以往文件明确可自行管理本区域建设规模的省份(西藏除外)。这既是缓解消纳问题,也是为先进技术、高质量光伏发电项目留下发展空间。
二、竞争性配置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我省地面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实施竞争性配置,
近日,国家能源局在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中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纳入国家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由各省(区、市)实施规模管理。
严禁未批先建 户用导向明确记者注意到,根据《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国家将从明确建设规模管理范围、改进年度规模管理方式、严格年度规模实施条件等三个方面完善光伏发电的建设规模管理自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征求见稿)两个比较重要的文件。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为推动我省普通光伏电站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文件意见的函》,对《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进行征求意见,要求各单位于2018年4月25日前书面反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关于开展2017年铜川市普通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指标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新区经发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
〔2016〕27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电价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九、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等其他相关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1163号)、五部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621号)以及《通渭县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