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原文见下: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国能发资质﹝2025﹞41号)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以下简称资质许可管理)是我国电力市场准入监管的关键环节,多年来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发电类)的办理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2020〕69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是在资质许可大厅、门户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指导和督促企业抓好落实。...二是要求省电力公司每年1季度梳理发电机组清单信息及许可豁免企业名单。
截至目前,甘肃能源监管办已完成4家分散式风电项目运营企业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工作,并持续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确保电力业务资质许可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资质许可管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现就进一步规范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相关要求,甘肃能源监管办结合甘肃省实际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
详情点击国家能源局: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10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兼任范围,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登记
、明确异地注册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职责等。...原文见下: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各派出机构,有关电力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详情点击 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项目以交流侧容量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 分批投产的可分批登记5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原文如下: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国家能源局《2022年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部署,以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决定在甘肃省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专项监管工作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到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到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到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到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
留言时间:2021.12.29答复: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号)有关规定,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范围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到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到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江苏能源监管办全面梳理符合豁免政策的机组情况,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 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 22 号)要求,我局梳理了属于豁免范围且已取得电力业务许 可证(发电类)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号)规定 的“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基础上,可申请延长并网调试时间 60天。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办迅速转发并提出明确的落实要求。...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与电力调度机构互通信息,准确掌握并网发电机组详细情况,实施精准监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发电业务许可政策落地
(五)修改完善许可规章制度。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修改完善电力业务许可规章制度。完成《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及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简化许可管理、规范许可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三个方面明确了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具体措施。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